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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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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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門委員會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
(一)審議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交付的議案,;
(二)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屬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組織起草有關議案草案;
(三)承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zhí)法檢查、專題詢問等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四)按照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安排,,聽取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監(jiān)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專題匯報,,提出建議;
(五)對屬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六)研究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負責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督促辦理工作,;
(七)辦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